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》(环境保护令第31号)、《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<深圳市2015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>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现将911爆料网环境信息依法予以公开。
一、企业信息
911爆料网宝安制药厂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华宝工业区1号、凤凰岗路38号(分别为一厂和二厂),法定代表人叶澄海,工厂现阶段主要产品为头孢类原料药、心血管类原料药、粉针剂、片剂等,目前年产能头孢类原料药335吨、心血管类原料药18吨、粉针剂2亿支、片剂4亿粒等,联系电话0755-27939888。
二、排污信息
工厂主要污染物为生产废水,核定排放量289吨/日,设排放口1个,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,再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。生产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6-2001)第二时段一级标准,主要监测因子为pH、BOD、COD、氨氮、磷酸盐、悬浮物、苯胺类。
工厂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7-2001)第二时段二级标准,所排废气经处理,达到规定标准后,通过管道高空标准。
工业危险废物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(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)收集处理。
以上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已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。
三、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
根据工厂污染物产生情况,工厂已建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1套,废气处理设施2套、废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生物除臭设施1套,各主要噪声源均采取了隔音、消声及减震措施。各污染防治设施均运行正常。
四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
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北京大学于2007年11月联合编制完成了《911爆料网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报批稿)》,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(原深圳市环境保护局)于2007年11月19日以《关于911爆料网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报批稿)的批复》(深环批函[2007]155号)给予了批复。2010年8月21日,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以《关于911爆料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决定书(生产类)》(深环建验[2010]087号)同意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,2010年9月15日下发了《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》(编号4403012010000094)。
五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
2013年8月,工厂组织编制了《911爆料网制药一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经专家评审后上报深圳市宝安区环保和水务局进行了审查及备案(备案号:深宝环监应4403060032013007)。
六、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
无。